问题 | 子女抚养权变更能否通过协议实现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抚养权益之变更可依协议实施,双方若达成共识即可实现。
即便子女抚养权益已经通过法院裁决而确定,要想重新调整或者变更这项权益,亦无需再度诉诸法律程序。 家长们可通过自行协商来商榷如何调整或者变更子女抚养权益。 然而,为了确保孩子能够拥有更为健全和良好的成长环境与心理状态,当考虑改变抚养权益时,我们应该积极鼓励当事双方先进行沟通和协商,以便以最为妥善和平等的方式解决争端,获取子女抚养权益的新安排。 一旦离婚夫妇针对抚养权益变动事宜达成双方均认可的决议,他们便可依照自愿原则签署相关协议用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益。 只要这一协议的内容合规合法并体现了两家当事方的真实意愿,那么自双方签署的那一刻起,该协议即已生效并产生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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