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同居关系中的子女抚养权纠纷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同居关系所引发的子女抚养权纠纷上,我们可以参考甚至沿用婚生子女生育权纠纷一般的处理方式和方法进行处理。
在此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若子女尚不足两岁,抚养权将会交予孩子的母亲持有。 其次,若子女已经超过两岁以上,那就要依据父母双方的综合素质以及此类因素对孩子健康成长有利的程度来决定究竟应该由哪位父母负责养育子女。 这意味着,当子女由哪位家长照顾会对他们的身体发育和心理成长更加有利时,抚养权就应过户到这位家长手中。 并且需强调的是,虽然孩子尚未达到两岁,但只要女方符合以下几种特定情形之一,抚养权就不再会交给女方: 第一,存在严重的传染感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不宜与她共同生活; 第二,明明具有抚养能力却不愿尽责履行抚养义务,反而是男方要求孩子跟他居住; 第三,由于其他各种特殊原因,子女的确无法留在母方家庭生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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