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抚养费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签署并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后,如果达成了明确且真实的离婚协议,其中包含自愿放弃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该项规定将被视作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必须注意的是,若是由于直接抚养方的经济状况极其困难或者其抚养孩子的能力无法满足孩子正常生活和教育需求,这对孩子的身心发展造成明显伤害,那么这样的离婚协议关于抚养费的部分就应当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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