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抚养权是否还可以变更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父母双方仍可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
当满足以下几种情况之一时,法院将会支持这一申请:首先,是当前正在与其子女生活在同一个家庭环境中的一方,由于患有重大病症或者身受损伤而无法继续履行抚养责任; 其次,是指当前正在与子女生活在同一个家庭环境中的一方,未能妥善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且存在虐待子女的不当行为,或者认为其与子女的共同生活方式已经对子女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了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 第三种情况是,已经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希望能够依照自己的意愿跟随任意一方生活,而且这个希望跟随的另一方必须具备抚养其长大成人的经济实力和精神力量; 最后一种情况是,存在其他相应的法律理由使得需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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