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能否变更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约定是可以被修改的。
当夫妻离婚之后,无论是在任何的时间段里,只要其中一方或者双方的生活情况或者抚养孩子的能力产生了重大改变,都有权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话,通常需要首先经过双方的协商来确定,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通过审判来判定抚养权的变更事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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