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时,如何约定孩子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离婚协议中对孩子抚养问题的讨论中,主要涉及到的重要议题如下所示:
明确孩子抚养权利的归属; 确定应向其支付的抚养费用额度; 以及行使探望权的具体方式,及子女身份证件材料的递交等等。 对于确定孩子抚养权这块,通常双方会协商决定到底由哪一方来获得这一权利,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原生家庭中的父母可能更希望能够给孩子提供一个全方位的关爱环境,所以又存在女方与男方分别行使抚养权——即共同抚养的选择。 这种安排通常仅限于离婚后双方居所在距离较远,双方都不便于进行子女探望,或是子女的生活环境在此种状况下变得容易出现频繁变换的可能性。 此外,父母双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剥夺其义务为前提的基础上,将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交给祖父母等旁系亲属去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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