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抚养费用之具体金额。
通常情况下,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应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据相关法规,秉持公正中立的立场,依循如下原则依法判令:在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前提条件下,抚养费用的给予标准一般参考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为宜。 承担两名或多名子女抚养责任者,其抚养费比例可予以适度上调,但需确保总计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不具稳定收入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该家庭当年总收入或相类似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依照上述比例加以估算确定。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也可能对上述抚养费用比例进行适当的调整,或予提高,或作下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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