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中,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用的具体标准,应根据未成年人的实际需求状况、父母双方面临的抚养责任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普遍水平进行综合考量。
如一方已稳定地获得了收入,那么该方抚养费用通常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进行测算并支付。 如果抚养责任会涉及两名或更多子女,则这一比例可能会相应上升,但普通情况下,不得超过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针对那些尚未取得稳定收入的父母,其所需承担的抚养费用的数额则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全年总收入或与该行业普遍水平相似的同类行业的年均收入,以参照上述标准来确定。 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抚养费用的比例可以适当地予以调整或者适度地下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