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孩子夫妻离婚,抚养权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父母离异的案例中,涉及到两位子嗣的抚养权分配问题时,如果其中某一当事方自愿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全部交由另一方,那么法院通常会尊重并认可双方达成的共识,即由某位亲生父亲或母亲独立承担起照顾孩子们日常生活起居、教育培养的责任。
然而,若在两边激烈争论关于抚养权应当如何分配的过程中,法院不可避免地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以及缓和家庭中的紧张关系,因此在大部分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判定每个人享有一个共同的孩子监护权。 当然,法院最终作出决定时,始终会贯彻对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可以带来的便利的原则,若其中一方出现了明显不具备抚养能力和条件的情况,例如曾触犯过非法毒品交易、赌博行为; 甚至是无法治愈的恶性传染病如艾滋病、梅毒; 或者其他严重程度的身体疾病; 又或是曾有家庭暴力历史,或者对家人有过残忍虐待与遗弃的行为; 当然,还有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某个当事人,长时间未尽到抚养义务,等等。 倘若发生上述这些情况,法院就有权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全部判归某位申请人所拥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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