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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之后,有一方未能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那么其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当法院接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被申请人名下持有的不动产、汽车、有价证券以及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等进行全面调查。
在此情况之下,若离婚时子女已被指定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则另一方即应当承担起一定比例或全额的抚养费用,具体费用的数额与支付期限,则应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若协商未果,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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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7: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