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有外遇,如何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男女双方的情感关系确实已经彻底破裂,那么男方应该积极应诉并寻求法律援助。
从法律层面来讲,女方可能会被视为过错方。 在此情况下,倘若男方能够搜集到足够的相关证据,证实女方存在不忠行为,那么男方有权向女方提出赔偿请求。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双方有必要进行充分的协商以达成共识。 如若协商无果,则可通过法院诉讼程序来裁决孩子的抚养权究竟归属于何方。 在父母离婚之后,子女跟随哪一方共同生活,通常是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这一基本原则来做出决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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