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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一方死亡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一方因突发事故或疾病等原因而导致身故后,若其不幸的离世系由第三方行为所引发的侵权行为所致,则该第三方应承担向受害方家属支付被抚养人生活费用之责。
其次,关于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具体数额,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严重程度,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进行计算。
若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则需计算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若被抚养人已失去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则需计算二十年的时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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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9: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