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纠纷中,关于抚养费用的议定问题通常需要经由双方法律代表人之间进行友好磋商达成共识;若协商无法取得一致,则需将该问题提交至人民法院依法做出最终裁决。当涉案方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时,其所应承担的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按照每月全部入息的20%至30%之间的比例予以计算和支付。
然而,如果涉案方需要承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其所应支付的抚养费用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得超出每月全部入息的50%。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涉案方而言,其所应支付的抚养费用将根据其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来加以确定,并参照前述比例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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