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可以抛弃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可针对具备以下任一条件的情况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的抚养监护权:
首先,如果是与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并担任监护职责的一方,此刻却因为身患严重疾病或者遭受伤残导致自身能力无法维系孩子的生活所需; 其次,如果原抚养人由于对子女的疏忽照顾或存在恶意虐待行为,亦或是由于与其共同生活对儿童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明显且不良影响的,也会被视为其丧失监护权的合理原因; 另外,当满足子女年满八周岁的年龄限制时,如果他们表示想跟随另一位可能更适合自己的亲人生活,那么原抚养人却并不具备相应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自理能力的时候,也会成为变更抚养权的充足理由; 最后,如果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符合社会伦理道德并被认为是变更监护权的正当理由的时候,同样可以作为申请抚养权变更的原因来提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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