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的探视权是不是能反复执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可以根据判决书的确定反复行使。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
2、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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