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子女抚养费在离婚后可以变更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
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 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仅凭子女单方面的要求而确定,应经相应的程序予以解决。 其程序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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