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的其效力如何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收养无效。只有丧失父母的孤儿才可以被人收养,夫或妻一方死亡,妻或夫还在,子女不是孤儿不能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但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08条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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