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和结婚证遗失后如何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户口簿与结婚证书不慎遗失,应首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户口册的重新申领手续;
在成功申领新的户口簿之后,紧接着便可用于更换或补发已失去效力的结婚证书。 在领取了补充或更换过的结婚证书后,倘若夫妻二人能够就彼此之间的离婚问题取得共识并达成协议,那么便有资格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事务的机构或者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 然而,如果未能及时获得配偶的配合来重新领取结婚证书,也不必过于担忧。 仍然可以凭借户口簿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依法向原婚姻登记机构提出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书的请求。 待取得该证明书后,便可通过合法途径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便顺利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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