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产证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时,通常无需配偶两人同时在场,仅需其中一位携带其与配偶共同签署的购房合同、各自的个人身份证明以及结婚证书等相关文件便可进行办理。
然而,若房产证上仅列有某一方的姓名,并经登记认定为"单独所有"的情况下,则应当要求配偶二人同时出席,并且由其中一方提供一份关于自愿放弃该处房产所有权的书面声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