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遗嘱继承权怎么分配财产和继承人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遗嘱的前提之下,有关财产的分配应依法规继承顺序执行。
首先,将配偶、子女及父母视为首顺位继承人,以公平原则并行继承遗产。 若缺失前述任何一方继承人,则由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担任次顺位继承人接续传承。 在分配遗产过程中,通常应遵循平均分配原则,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理应给予适当关照。 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适当享受多分的优惠待遇。 至于那些具备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如未履行抚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相应地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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