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无效的情形不包括哪些方面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过公证的遗嘱在以下各种情境下通常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
首先,立嘱者必须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确保遗嘱内容为其真实意愿的体现,并未受到任何非法干预或者强迫; 其次,继承人应当严格遵循公证程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以及合法性。 在众多情形中,公证遗嘱被判定为无效的前提条件常常并不包含如下内容: 比如在进行公证过程中,立嘱者可能由于某种身体不适而产生某些困扰,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或者因为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分配方式并没有违法法律的任何强制性条款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