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遗产继承新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以后,子女对于双亲所遗留下来的财产所有权利并不因婚姻解体而改变。
无论子女是跟随父亲抑或是母亲一同生活,他们都具有同等的权利去继承分别属于自己的亲生父亲以及母亲留下的遗产。 鉴于子女为主导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特殊性,没有遗嘱明确地进行特定指示的情况之下,其享有的继承份额是完全平等的。 若子女尚处在未成年阶段,那么他们原本应该得到的那部分遗产分配额大多会交给监护人来代理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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