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房产产权的房产赠与算是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抵押房产产权的房产赠与能否构成共同财产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评估。
假设案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某一方未经配偶的允许私自将已抵押房产赠予他人,且这种房产原本就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资产,那么这一赠予举动极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依然要被视作共同财产。 然而,若赠与是基于双方共同决定,并且完全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条件,那么对其性质的判定便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必须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例如赠与的初衷以及房屋所处的抵押状况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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