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顺位民法典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遗产继承顺序的明确规定如下:首先,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中,“子女”这一范畴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而“父母”则包含了亲生的父母、养父母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其次,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则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分为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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