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的比例如何划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继承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同一顺位的每一位继承人都将获得平等的遗产份额。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之下,同一顺位的各位继承者可能会得到不等额的遗产分配: (1)对于那些生活存在严重困难以及无法承担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他们在遗产分配环节应该给予特别的关注,给予更多的遗产份额。 所谓的生活存在严重困难,是指这些继承人由于缺乏稳定的经济收益或是其他可靠的生活来源,导致他们难以维系基本的生活质量。 而无法承担劳动能力,则是指那些未成年人因尚未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又或者是因年事已高、身患疾病等缘故,导致其劳动能力受到部分乃至全面的削弱或剥夺。 (2)在遗产分配过程中,那些曾经对被继承人付出了大量的赡养或扶养之责,或者长时间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该得到更多的遗产份额。 这里所说的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之责,是指那些对被继承人肩负起法定的抚养、扶养及赡养责任的继承人,向其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请完善]支撑或主要的劳动力援助。 至于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情况,则是指这些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互相关心且互相照料。 (3)如果有能力承担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并未履行其应有的抚养义务,那么在遗产分配阶段,他们的遗产分配份额应该被减少甚至被完全剥夺。 这些肩负法定抚养、扶养及赡养责任的继承人,在具备履行这些责任的条件下,若拒绝履行自身应尽的义务,那么在遗产分配阶段,他们就不应该得到任何遗产份额,或者只能得到微不足道的遗产份额。 (4)经过继承人之间所达成的共识和商议后,他们也可以选择放弃平均分配的原则,选择实现不均等的遗产分配方式。 假设在同一顺位的每个法定继承人拥有的条件基本相同时,这些继承人就可实行平均分配,也可以通过进一步的协商,在自愿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非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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