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对婚前房产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婚前财产,其所有权在丧偶之后仍应保留。
这是由于婚前财产本质上归属于个人私有权益,当一方离世之后,此部分财产便自然而然地转变为遗产范畴。 在遗属并未留有明确遗嘱的前提之下,死者的配偶作为法定继承序列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理所当然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除此以外,第一顺位继承人还包括该方的子女以及父母亲。 此类继承人继承遗产之时,原则应当是平均分配。 然而,如果有继承人生活困顿且缺乏劳动能力,在处理遗产分割问题时,应当优先考虑他们的实际状况给予适当照顾。 在这方面,那些对被继承人尽职尽责支持照顾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参与遗产分割时,通常会有更多的份额受惠。 然而,如果有具备抚养能力同时也拥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能履行自己的义务与责任,那么在处理遗产分割事宜时,此类人应当被视为无分可享亦或是分享极少的财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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