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应该如何进行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同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份额的问题上,原则上应遵循平等对待的原则进行分配。
然而针对那些在生活中存在特殊困境并缺乏生产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应当给予适当的关注和照顾。 同时,对于在被继承人生命期间,曾履行主要扶持职责或是居住于同一屋檐下的继承人而言,他们在遗产处置时理所当然地享有更多的份额。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继承人具有抚养能力或具备抚养条件而未充分履行抚养义务的话,那么在这个情况下,他们将面临无法获得任何遗产分配权甚至可能缩减所能得到的分配份额的风险。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如果继承人之间能够相互商议达成一致意见,亦可不必完全按照均等原则来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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