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女是否有义务偿还父亲的债务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并不是所有情况下子女都需要代其父亲偿还债务。
首先,若父亲属于没有或者只有有限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并且子女身为法定的监护人的话,那么这些子女则存在法律上相应的替代还债的责任与义务; 其次,若是父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应该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并接受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子女并不具备任何义务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 再者,如果父亲不幸离世,作为合法继承人,子女们在完成接收死者的遗产后,应肩负起清偿数额限于遗产总值范围内的债务的责任,而超过这一范围的部分,子女无需负担相应还款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若子女选择放弃继承权,他们便无需负清偿相关责任; 然而,如果子女心甘情愿地选择为逝去的父亲偿清欠款,法律对此并不加以禁止或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