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的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口头遗嘱只有在遗嘱人生存面临严重危险、即我们通常所理解的医学上的“濒死”阶段方能产生法律效力;
其次,作为遗嘱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若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使公民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那么相关遗嘱亦不应具有法定效力; 此外,口头遗嘱还需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监督,否则便难以确保遗嘱内容的真实性; 最后,口头遗嘱应以直接且口头表述方式,准确反映遗嘱人对于遗产处置的真实意愿与观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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