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提及胎儿继承份额的遗嘱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相关法规条文,当进行遗产分割时,必须优先考虑并留存胎儿所享有的继承权份额。
这个重要的问题在于,尽管胎儿尚未降生,但若被继承人不幸离世,则在进行遗产分割过程中必须为胎儿预留相应继承权份额,这主要是考虑到在被继承人离开人世之后,抚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也会随之消失,然而胎儿尚处在发育期阶段,仍需得到养育照料。 如此践行,既能够充分满足他们未来的成长需求,也有助于降低他们面临的生存压力。 因此,遗嘱撰写人应当秉持公正公平原则,在遗嘱中为胎儿预留适当比例的遗产份额。 同时,如果遗嘱制定者未能在遗嘱内容中为胎儿预设好遗产继承份额,这样的遗嘱将被认定为无效,不能作为分配遗产的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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