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去世,婚前财产应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一个已故夫妻中的一方的资产作为其遗产收到法律支配时,首先应该依据其本人所订立的有效遗嘱进行合理分配。
在此基础上,倘若并无遗嘱遗书,那么便应依照相应的法定继承顺序来进行依次划分。 法定继承的顺位如下: 首先是作为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紧接着是作为次要顺位的兄弟姐妹、祖辈、外祖父母。 在分配过程中,各顺位继承人在遗产中所占有的比例原则上要求做到平均分配,然而,如若各位继承人达成共识且经沟通协调后,也可尝试打破此原则进行不均等的遗产剥夺。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应该对那些在生活中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适当关注,在进行财产分配时适当倾斜; 同时,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负有主要抚养义务的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理应获取更多的份额; 另一方面,若存在具备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但是却未履行抚养责任,那么他们将难以获得任何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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