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和继承权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关联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权与抚养权并无必然关联性。
抚养权通常为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所承担之责任义务,自子女诞生之日起便已取得。 无论父母是否离异亦或是其他任何原因都不能使得这种抚养义务消失殆尽; 只有当子女被合法收养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时,父母对其子女的抚养义务方能告一段落。 至于继承权,则为特定法定人群对于逝者的遗产所享有的利益,在未设立遗嘱的情形之下,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以及合法配偶得以主张相应的继承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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