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还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子女未能秉持责任履行赡养义务,那么在遗产分配上,他们仍然享有遗产继承权。
但是按照法律条文的严格规定,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晚年分享主要抚养责任或者与被继承人同住的继承人,当面临遗产分割时,应给予其更多份额的继承权利。 然而,如果存在有实力或意愿去承担扶养责任的继承人,却未曾尽职尽责地履行赡养义务,那么在进行遗产分配时,他们将会面临遗产分割的数量降至零额度或者较低的理论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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