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未提及的房产,如何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未明确提及的房产,应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法定继承处理。
在法定继承环节中,上述财产产权可按先后次序进行分配: 首先是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对象,如其已婚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直属父母等成员; 其次则为第二顺位的继承对象,包括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孙子孙子女的直系长辈。 自遗产产生并进入继承过程起,首先依法依规由第一顺位继承主体获得所有权,若无此类继承人存在,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主体继承相应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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