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代位继承不赡养,还能享有继承权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被代位继承人未有对逝去的被继承人尽到照顾扶持的责任,依然拥有继承权,前提条件是老人并未以遗嘱形式宣布剥夺他们的权益。
然而,代位继承是存在几个规定条件的:
1、首先,被代位人必须早于被继承人离世;
2、其次,若是被继承人的儿女在先离去,那么其他的遗产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同胞兄弟姐妹、祖先以及外祖父等如果先于被继承人离开这个世界,就不会发生代位继承这一情况;
3、再次,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亲属血缘关系。
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的孙子或外孙子、曾孙子或曾外孙子均可进行代位继承,无论其身份辈份如何;
4、代位继承这一权益仅限于被代位人因法定理由丧失继承权而导致的。
5、代位继承只应适用于法定继承的范畴,在遗嘱继承场景下并不适用。
最后,不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少,他们原则上都只能参与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所有权获得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0 17: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