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无效后,遗产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无效力可靠的遗嘱又未有其他替代方案,则法定继承规则将被援引。
在这个体系中,配偶、父母与子女成为首要也是最优先享有继承权利的人群,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而兄弟姊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则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只有当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存在或所有该类人员均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亦或是失去了相应的继承权,才会轮到他们获得权益。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同一辈分的继承人之间,不存在先优于后的顺序规定,一般来说,都会遵循平等分配原则来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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