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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房产时,儿媳妇是否有权分得部分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公婆成功确立遗嘱,明确表示其财产将留给自家儿媳时,依照遗嘱规定,该儿媳理所当然有权成为受益人并继承相应遗产。
然而若属于法定继承情况,儿媳在法律上并无资格继承公婆财产,根据相关法规,公婆的法定继承人的序列首位依次为其配夫妻子、亲子和亲生父母,在此基础之上并未包含儿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已故配偶对公婆一直以来都承担着主要赡养责任,那么该儿媳便享有继承权,且可以作为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公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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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4: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