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脑萎缩的病人如何立遗嘱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患有脑萎缩症且意识已无法清晰思考和表达的患者而言,他们是不具备遗嘱订立能力的,因此其所订立的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立遗嘱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核心要件: 首先,立遗嘱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遗嘱的内容应为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愿表示; 再次,遗嘱中对遗产的处分也仅限于个人合法拥有的资产范围内,超出该范畴的处分将被认定为无效; 最后,遗嘱中不应剥夺那些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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