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遗产处置怎么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遗嘱继承制度,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特定的继承人继承其个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2.遗赠制度则是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书面形式,将遗产无偿赠予国家或公共利益机构,或赠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他人。 3.遗赠扶养协议则是由被继承人与具有扶养义务的自然人签订,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扶养人尽到扶养义务后,有权得到相应遗产的一项继承方式。 4.最后,当上述三种法定继承方式均无法操作时,法院会依据亲属之间血亲或姻亲的亲近程度,依法确定遗产的法定分配次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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