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公证处立遗嘱要多少钱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遗嘱公证书一般收取费用为10至3000元不等。
公证遗嘱则是指遗嘱人于生前确立且通过国家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确认的遗嘱。 遗嘱人可在法律所允许之范围内,遵循相关规定以合法且有效的形式,进行关于个人财产或是其他事务的自主处理,且在遗嘱人离世后即刻生效。 此种处理行为便被称作是遗嘱。 关于遗嘱公证费的具体收缴标准如下: 若总计金额未满10万元者,则收取10至50元不等的收费;若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但不足50万元之间,则收取100元费用;若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但不足100万元之中,则收取300元费用;以此类推,额度越高,收费标准相应提高,直至超过400万元为止,此时的收费应为3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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