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过世房子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面对这种情况时,我们着实需要对房产的性质进行明确,以便正确地进行相应的处理。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首先,请务必仔细查明该房产究竟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抑或是其夫或其妻所独自拥有的个人财产; 2.若此房产系在婚姻存续期间并经共购,根据法律规定,我们通常视为这是夫妻双方的联合财产。 而在此种情况下,一旦夫君不幸离世,我们就应将此房地产权属界定为两份,其中一半理应归属夫人所有,另外一半则可视为这位已故夫君的遗产,并且应由夫君的亲生子女以及公公婆婆共同继承。 倘若此房产是在他与您缔结婚姻之前所购置,常规理解应视作夫君的个人财产; 3.当夫君不幸离世之时,由夫君的亲生子女及公公婆婆等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其遗产,每人享有的遗产分配份额通常应保持大体平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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