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在哪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过户是房屋交易市场上每天都在进行的事情,而房产过户的方式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的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的原件等等; 4、所属税局缴纳费用,而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通常包括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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