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装修离婚时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事宜的处理过程中,对于家居装饰部分的财产分割问题,我们通常需要从多个角度综合权衡加以考虑,譬如装修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即为婚前行事抑或是在婚后方才实施)、所投入的装修费用的资金来源(此费用究竟源自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还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以及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的家具装饰对房屋整体价值产生的影响等等。 倘若装修行为系发生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后,并且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皆源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我们通常会将其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的一部分,并依据房屋的总价值以及双方各自对此项装修工程所做出的贡献程度,来确定最终的财产分割方案与相应的分配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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