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资买房是否有权拿回,父母离婚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出资金额购买的房产,其拥有是否可以收回取决于具体的情况。
若父母在支付购房款之时就已经明确表达了这笔款项只是借贷行为,并不具有任何赠与性质的话,那么他们便有权利向子女提出还款请求。 然而,如果父母在出资时并未明确表明这笔款项仅为借贷,而是以赠与的形式进行,并且也没有特别约定这笔款项仅属于自己的子女,那么在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况下,这部分出资所对应的房产份额很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并在离婚时进行相应的分割处理。 但是,如果父母在出资时已经明确表示这笔款项仅属于自己的子女,那么这部分出资所对应的房产份额通常会被视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会受到婚姻关系破裂的影响而发生变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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