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分割哪些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妇离婚之时,处置共同拥有的财产成为必然之责。
此界限之内的财产涵盖了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到工资、奖金,再到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然而,若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仅归属于夫或妻单方面所有者则不在此列)等等。 此外,夫妻中的任一方将个人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收益亦属共同财富。 对于这些共同财产,原则上应予以平等地分配; 但考虑到子女抚养、配偶保护以及无过错方利益等因素,法院可能会据此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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