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如何做财产公证书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财产公证书之时,首要任务便是确立双方希望公证的确切财产范畴以及各项相关细节事宜。
紧接着,需要悉心准备所需的所有财产证据资料,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以及银行存款相关证明文件等等。 待一切完备后,夫妻二人务必齐聚公证机关亲自提出申请,签署公证申请书,同时递交上述备妥之资料。 公证员将逐一审核这些资料,同时要求夫妻双方当着其面阐述及确认涉及财产归属之处等问题。 若经过公证机构严格审查,确认符合公证条件,便会颁发相应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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