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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用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期间所涉及的房产过户环节中,需确保双方当事人携带齐全相关证件,其中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婚姻关系解除证书(即离婚证)以及关于财产分配方面的明确证明文件,诸如离婚协议或者由法院颁发的司法裁决书。
同时,必须持有合法的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即房产证)以备过户之用。
所有以上这些重要文件都必须在相应的房地产过户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和认证,详细流程与所需费用如下所述。
在办理房产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手续费主要涵盖了登记费用、工本费用等多个方面。
根据现行规定,登记费用的标准是:
对于住宅类别的房产,每件收取80元人民币;
而对于非住宅类别则按照每件550元人民币的标准来收取。
至于工本费用,一般情况下为每份10元人民币。
然而,实际收费金额可能会因为所在地区的不同而呈现出差异。
为此,建议您在办理前务必了解当地的有关政策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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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8:4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