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离婚要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夫妻双方离婚时不会对婚前购置的房地产进行平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某套房地产乃由配偶于婚前以全部款项购买,且房地产所有权已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至其名义之下,则此等房地产通常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纳入分配范畴。 然而,若后续存在配偶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共同还贷本金及其相应产生之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提出补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