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子公证给对方,对方有权利卖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若已将房产公证赠送给另一方,便意味着此项房地产的所有权已经明晰地归属于被赠与者。
因此,彼方作为该房产的法定所有人,依法享有对该房地产予以处理、包括出售在内的各项权益。 然而,在此过程中也需要特别留意,倘若在公证过程中设定了某些特定的约束条款,例如约定在某段特定期间内禁止任何形式的出售行为等等,那么就必须严格遵循这些约定来执行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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