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的分割时效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要求分割财产的时效性问题,通常设置为三年。
自被分配者察觉到相关事宜之日起开始计算。 倘若存在有意隐瞒、私下转移、变卖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甚至伪造债务以谋取侵占对方财产的违法行为,当权益受损方察觉此类情形并选择提起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诉求时,其诉讼时效仍将维持为三年。 在婚姻解除之际,如果当事人对于先前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所质疑,申请更改或是废除该财产分割协议的,理应于协议离婚以后的一年之内完成提出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